為分析我國現有滅火泡沫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標準體系與全面履行2019年修正案的差距不足,有效推動國內批約,支撐該修正案對我國生效后的履約工作,擬聘請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現有滅火泡沫相關法規標準與《公約》2019年修正案適應性調查研究活動。具體活動安排和目標如下:
一、主要工作內容及產出
調查國內與滅火泡沫相關法規政策、技術標準等;調查研究國外滅火泡沫相關法規政策、標準體系及管理經驗;開展實地調研和組織專家論證工作等。具體工作內容及產出詳見工作大綱(附件)。
二、項目目標
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開展滅火泡沫現有法規標準與2019年修正案要求適應性調查研究工作,梳理國內與滅火泡沫相關的法規政策、技術標準等,結合修正案中限定要求,通過開展文獻、實地調研和專家論證等方式,總結提煉出在修正案生效后可能需變更、完善或增加的法規、政策、標準等,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議;調查整理國外與相關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管理經驗等。
三、時間安排
本項目實施周期預計6個自然月,預計項目承擔單位為本項目投入時間約8人月。
四、資質要求
中心現邀請符合資質的單位提交意向書。有興趣的單位須按如下資質要求提供逐一說明和一一對應的資料證明其具備項目要求的資質以及完成項目工作的相關經驗。資質評定的標準如下:
(1)承擔機構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機構(需提供機構執照復印件),具有提供相關咨詢服務的資質;
(2) 具有針對消防、化工、環境等相關領域相關政策法規、技術/產品標準編制或研究經驗(需提供證明,如合同復印件等);
(3) 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了解PFOS履約要求;
(4) 對石化、港口、機場等消防滅火泡沫施用場地相關管理要求熟悉者優先考慮;
(5) 具有國際合作工作經驗的優先考慮。
五、其他
關于世界銀行涉及利益沖突的政策,可參考《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借款人選擇和聘請咨詢顧問指南》(即《咨詢顧問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條的規定。
為提高投標人資質水平,有興趣的單位可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
本項目承擔單位將根據咨詢顧問指南規定的“基于咨詢顧問資歷的選擇”(CQS)方法評選確定。
如有其他疑問,詳情請登錄網站: http://www.fecomee.org.cn/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與以下人員聯系咨詢:
聯系人:田振榮、任志遠
電話:010-82268979、010-822689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大樓813室
郵編:100035
電子郵件: Tian.zhenrong@fecomee.org.cn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條件并對該項目感興趣的機構,請于2021年8月2日下午17:00點之前以書面形式將包含機構資質和業績文件的意向書傳真、郵寄或發電子郵件至:
接收人: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財務處 陳蘭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大樓715室
聯系電話:010-82268993
接收傳真:010-82200517
接收電子郵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綱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